排球比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
成都中医药大学校体委
二、承办单位:
成都中医药大学体育俱乐部
三、参加单位:
温江校区、高新西区校区各学院
四、竞赛时间、地点
(一)比赛时间:2007年11月12日开始。
(二)比赛地点:温江校区和高新西区校区排球场
五、参赛规定:
(一)参赛队以各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,分男子组和女子组
(二)每队限报领队一人,教练员一人,运动员十二人;
(三)各队需填写报名单一份,于11月9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体育学院邮箱。逾期不补!
六、运动员条件资格审查:
(一)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在册师生员工;
(二)参赛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由各代表队负责,合格者方能参赛;
(三)凡对参赛运动队(员)的资格问题有异议者,需向“资格审查委员会”提交经领队签字的“申诉报告书”方可受处理;
(四)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、比赛中、比赛后对参赛运动队(员)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检查,如发现有不符合比赛资格者,将取消本人或所在队的比赛资格和成绩;
(五)体育教育专业不参加本次比赛。
七、竞赛办法
1.预赛:男女各队分A. B两组进行单循环赛,排出各组1—4名。
决赛:采用交叉办法决出1—8名。
决1—4名:A1—B2, B1—A2; 负队—负队,胜队—胜队。
决5—8名:A3—B4, B3—A4; 负队—负队,胜队—胜队。
2、如报名队不足8个队则只有一个阶段,直接采用单循环决出前3名。
八、决定名次办法
(一)每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弃权得0分,积分多者名次列前。
1、如遇两队或两队上积分相等,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。
A(胜局总数)
-------------- == C(值) C值高者名次列前
B(负局总数)
2、如C值仍相等,则采用:
X(总得分数)
----------- ==Z(值) Z值高者名次列前
Y(总失分数)
(二)规则
1、竞赛规则: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。
(三)本次比赛取男、女各前三名,获得比赛前三名的队由组委会颁奖。
九、裁判长、裁判员均由组委会选调;本次比赛裁判工作由校体委安排;
十、其他
(一)运动员必须自备比赛服。
(二)1、每场比赛开始前15分钟,各队教练员必须把上场队员名单交裁判组,每场比赛6人,换人名额不限。
2、比赛开始前必须将运动员学生证交裁判组验证,如不符合则不能参赛
十一、报名时间:
请各代表对务必于11月9 日前将纸质报名表和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处。
十二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成都中医药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2007年10月31日